上一篇 据海关总署官方微信公众号“海关发布”20日发布的消息,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,提升贸易便利,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,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,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、互联网+海关、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。
下一篇 13。推动投融资便利化。在依法合规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,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,不断提升对自贸试验区内科创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。完善债券融资支持机制,推动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、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。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,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通过“单一窗口”、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开展线上保单融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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🤔(思考表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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